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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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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赣锋锂电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 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鑫源”)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在重庆市涪陵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4GWh动力电池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工业设计服务;锂电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持有其65.48%的股权。

  3、项目公司:赣锋锂电与三峡水利、东方鑫源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由赣锋锂电控股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4GWh动力电池(产品规划包括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和固态电池、BMS电源管理系统开发、电池研发及测试中心等)和年产10GWh电池PACK装配生产线、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锂产业链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策略。本项目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将依照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变动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逐步实施,并可能对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资金及项目内容做适当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GWh新型锂电池及储能总部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东莞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h新型锂电池及储能总部项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工业设计服务;锂电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持有其65.48%的股权。

  3、项目建设内容:磷酸铁锂、半固态电芯、轻型动力电池、户外便携储能电源、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系统等研发基地及生产线、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锂产业链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策略。本项目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将依照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变动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逐步实施,并可能对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资金及项目内容做适当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利率及汇率风险,赞同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拓,国际业务不断做大做强,公司外币结算业务以及境外融资业务逐渐增多。为了规避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依据公司2023年外汇进出口业务、国际项目收支以及资金需求情况,遵循谨慎预测原则,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 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澳元、港币、欧元等。

  2、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含)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及债务偿还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1、针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协同合作银行做好汇率趋势的预测,密切跟踪汇率变化情况,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金额占业务总金额的比例,为汇率波动提供策略调整空间。

  2、针对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由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因此能够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对公司流动性资产影响较小。

  3、针对操作风险,公司已经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项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配备岗位责任不相容的专职人员,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建立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针对法律风险,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6、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 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利率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公司已经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600,000万元(已抵消原有的银行担保)。具体如下: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锂离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风光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工业设计服务;锂电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28%。

  主营业务:锂、次氯酸钠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2日止);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生产销售;锂电池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电池、金属废料的回收、加工和销售;锂盐、铷铯盐、氢氧化镍钴锰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环保工程。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51 %。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重庆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66%。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2.23%。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88号现代物流大厦(112)-88室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赣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赣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有赣锋新能源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赣锋新能源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54%。

  主营业务:锂电芯、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金属锂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可充电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及零配件、锂电保护装置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提供锂电池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服务,劳动防护用品、工业用口罩的生产与销售,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9月30日,惠州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2.17%。

  主营业务:数码3C类锂离子电池、二次可充电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与销售;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余赣锋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6.45%。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余新锂源电池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76%。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兴浦路333号纳米城二区纳米健康产业园2号楼208室

  主营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江苏赣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78%。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01%。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重庆赣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2.89%。

  主营业务:锂电保护装置、数码产品电池、手机电池、平板电脑电池、笔记本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东莞赣锋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9.96%。

  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4.97%。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审批在用的对外担保如下:

  对外担保金额增加5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审批有效的对外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互相之间)为1,737,05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34%,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中低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自有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金融债、优质公司债券以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合计2,014,35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按6.7674折算)。

  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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